政务首页  |   领导简介  |   机构设置  |   政务信息  |   办公导航  |   办事指南  |   政策法规  |   房产知识  |   局长信箱 |  便民下载 
舟山市房地产管理局职能
舟山市房地产管理局职能
舟山市房地产管理局系副处级事业单位,隶属于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全局共设十个科室(办)、所。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房产管理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市房产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产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配合市城建委对房产行业经营行为和各种违反房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全市房产市场管理;负责对二、三级市场房产转让、抵押、租赁、互换等经营活动进行管理;负责全市商品房预(销)售登记和合同的备案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发布房产市场信息;负责房地产评估、经纪、咨询、测绘等市场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五、负责全市城乡房产产权、产籍、产业日常管理,负责房屋所有权和他项权登记,管理全市房产档案,监督管理房产测绘活动。
六、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指导工作;参与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核;负责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标准的制订,负责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七、参与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验收。
八、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直管公房的经租、修缮工作;负责全市私房政策、代管房政策等落实工作。
十、承担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落实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各项房改政策;建立和完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三大住房供应体系;负责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和安置管理工作;负责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白蚁防治、灭杀等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城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舟山市房地产管理局
办 公 室 计 财 科 综 合 协 调 科 产 权 与 交 易 管 理 科 综 合 开 发 管 理 科 房 政 管 理 科 房 产 档 案 管 理 科 白 蚁 防 治 管 理 科 房 改 保 障 科 临 城 房 管 所
版权声明 | 免责声明 |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累计访问量:12604503人
建议浏览器IE6.0 分辨率:1024*768以上
Copyright ©2005 www.zsf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舟山市房地产管理局主办 舟山昊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浙ICP备05083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