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详细信息 |
夫妻共有产权登记
一、申报材料
- 查档联系单
- 房屋所有权证(共有产权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 夫妻财产约定书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 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 购房时和现在的有效婚姻状况证明
- 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若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场登记需提供)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①上述提供的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②2007年10月1日以后受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其记载于权证上的权利人可直接办理各类房产登记业务。
二、办事程序
| 查档→在受理窗口领取有关资料表格→询问、登记受理→缴纳相关费用→承诺工作日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
三、办结时间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登记费:
住 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权证工本费:
10元/本
五、办理地点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定海城区范围内各类产权登记业务)
临城房管所(临城新区范围各类产权登记业务)
六、便民下载
舟山市共有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