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详细信息 |
验换证登记
一、申报材料
- 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产权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 登记申请表
- 查档联系单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个人的另需提交资料: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 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属夫妻共有财产的须提供)
- 有效婚姻状况证明(属夫妻共有财产的须提供)
- 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若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场登记需提供)
申请人为单位的另需提交资料:
- 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 公司章程(需加盖工商局公章,股份制企业需提供)
- 单位委托书
-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备注:①上述提供的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②有其他共有人的,须共有人共同申请。
二、办事程序
| 查档→凭房屋所有权证在受理窗口领取有关资料表格→询问→登记受理、缴纳相关费用→承诺工作日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
三、办结时间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登记费:
住 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权证工本费:10元/本
五、办理地点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定海城区范围内各类产权登记业务)
临城房管所(临城新区范围各类产权登记业务)
六、便民下载
舟山市房屋验、换证登记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