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详细信息 |
房屋他项权设定登记
一、登记所需资料
- 查档联系单
- 房屋所有权证(共有产权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 房地产他项权利设定登记申请表
- 抵押合同(附抵押物清单)
- 担保书(为他人提供房产担保抵押需提交)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成套商品房且银行不抵押土地的不需要)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个人的另需提交资料: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 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夫妻共有产的需提供)
- 目前有效婚姻状况证明(申请夫妻共有产的需提供)
申请人为单位的另需提交资料:
- 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 公司章程(需加盖工商局公章,股份制企业需提供)
-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股份制企业需提供)
- 国资局批准转让文件(国有资产需提供)
- 职代会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批文(集体资产需提供)
- 单位委托书
-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备注:①上述提供的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②抵押人有共有人的,须共有人共同申请.③需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申请④余额抵押需提交新的抵押权人关于知道房屋原已经抵押的事实的承诺书。
二、办事程序
| 查档→询问、窗口受理→承诺工作日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证。 |
三、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登记费:
住宅: 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五、办理地点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定海城区范围内各类产权登记业务)
临城房管所(临城新区范围各类产权登记业务)
六、便民下载
舟山市房地产他项权利设定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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