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详细信息 |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一、申报材料
- 舟山市房地产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申请表
- 抵押房地产合同
- 评估报告
-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 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 已完成工程量证明(需监理公司盖章、银行出具相关证明)
- 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 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 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工商局公章,股份制企业需提供)
-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股份制企业需提供)
- 国资局批准抵押文件(国有资产需提供)
- 职代会决议或上级主管部门批文(集体资产需提供)
- 抵押物清单或预售许可证(工程为销售的商品房需提供)
- 单位委托书及委托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①上述提供的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
二、办事程序
| 在受理窗口领取有关资料表格→询问、登记受理→缴纳相关费用→实地查看→承诺工作日后领取在建工程抵押证明。 |
三、办结时间
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住宅: 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五、办理地点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定海城区范围内各类产权登记业务)
临城房管所(临城新区范围各类产权登记业务) >
六、便民下载
舟山市房地产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申请表
舟山市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