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详细信息 |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
一、申报材料
- 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 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
-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 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人为个人的另需提交资料: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 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夫妻共有产的需提供)
- 有效婚姻状况证明(申请夫妻共有产的需提供)
- 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若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场登记需提供)
- 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系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提供)
申请人为单位的另需提交资料:
- 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 公司章程(需加盖工商局公章,股份制企业需提供)
- 单位委托书
-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备注:①上述提供的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②有共有人的,须共有人共同申请
二、办事程序
| 在受理窗口领取有关资料表格→询问、预告登记受理→缴纳相关费用→承诺工作日后领取预告登记证明 |
三、办结时间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登记费:
住宅: 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权证工本费:10元/本
五、办理地点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定海城区范围内各类产权登记业务)
临城房管所(临城新区范围各类产权登记业务)
六、便民下载
舟山市私人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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