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详细信息 |
遗失补证产权登记
(遗失登记)
一、申报材料
登记所需资料
- 查档联系单
- 产权证遗失补证申请报告及声明
- 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个人的另需提交资料:
-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已婚的需提供)
-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需提供)
申请人为单位的另需提交资料:
- 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 章程(需加盖工商局公章,股份制企业需提供)
- 委托书
-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备注:①上述提供的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②有共有人的,须共有人共同申请。
二、办事程序
| 查档领取遗失登报联系单→登报→遗失登记受理、缴纳相关费用→公告→承诺工作日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
三、办结时间
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工本费: 10元/件
五、办理地点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定海城区范围内各类产权登记业务)
临城房管所(临城新区范围各类产权登记业务)
六、便民下载
舟山市私人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