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详细信息 |
预售商品房退房
一、所需资料
- 预售商品房退房登记表
- 预售商品房退房协议书
- 预售商品房备案合同
- 公示销售承诺书
- 公示销售委托书
- 书面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其他有关证明
申请人为个人的另需提交资料: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 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 有效婚姻状况证明
- 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若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场登记需提供)
申请人为单位的另需提交资料:
- 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 公司章程(需加盖工商局公章,股份制企业需提供)
-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股份制企业需提供)
- 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备注:①上述提供的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
二、办事程序
| 凭退房协议在受理窗口领取有关资料表格→登记受理→承诺工作日后办结手续(开发商需在网上公示期满后重新以报名抽签的方式销售该房) |
三、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定海城区范围内各类产权登记业务)
临城房管所(临城新区范围各类产权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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