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详细信息 |
一、交易登记所需资料
- 拆迁协议(包括补充协议)
- 被拆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 商品房销售证
- 拆迁购房发票原件(专用于房管部门办证联)
- 契证复印件
- 税单复印件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个人的另需提交资料: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 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夫妻共有产的需提供)
- 有效婚姻状况证明(申请夫妻共有产的需提供)
- 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若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场登记需提供)
申请人为单位的另需提交资料:
- 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 公司章程(需加盖工商局公章,股份制企业需提供)
- 单位委托书
-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备注:①上述提供的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②有共有人的,须共有人共同申请
二、办事程序
| 查档→在受理窗口领取有关资料表格→询问、受理→缴纳相关费用→承诺工作日后缴纳税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登记费:
住 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权证工本费:10元/本
五、办理地点
定海环城东路92号A座2楼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定海城区范围内各类产权登记业务)
临城市政府东面东2号楼审批办证服务中心2楼(临城新区范围各类产权登记业务)
六、便民下载
舟山市私人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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