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审批办证中心2号楼二楼房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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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房改房产权登记

一、申报材料
  1. 房屋所有权证(共有产权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2. 购买公有住房审批表或集资房审批表
  3. 公有住房出售价格申报、评估结算表或集资房价格结算表
  4. 购房款或集资款发票
  5. 契证(超面积需提交税单)
  6.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7. 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夫妻共有产的需提供)
  8. 有效婚姻状况证明(申请夫妻共有产的需提供)
  9. 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若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场登记需提供)
  10.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①上述提供的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②有其他共有人的,须共有人共同申请。
二、办事程序
查档→询问、窗口受理→承诺工作日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三、办结时间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登记费:
   住 宅:80元/件
     权证工本费:10元/本
五、办理地点
   定海环城东路92号A座2楼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定海城区范围内各类产权登记业务)
   临城市政府东面东2号楼审批办证服务中心2楼房管窗口(临城新区范围各类产权登记业务)
六、便民下载
舟山市私人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注:房屋产权转移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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