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详细信息 |
离婚析产登记
一、交易登记所需资料
- 房屋所有权证(共有产权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 离婚证书复印件(协议离婚需提交)
- 离婚协议书(需加盖民政局公章)
- 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及判决生效证明书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 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若申请人无法亲自到场登记需提供)
- 户口簿及监护人身份征复印件(申请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提交)
- 受让方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房屋需提供)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集体土地房屋需提供)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①上述提供的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②有其他共有人的,须共有人共同申请。
二、办事程序
| 查档→在受理窗口领取有关资料表格→询问、登记受理→缴纳相关费用→承诺工作日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
三、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登记费:
住 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权证工本费:10元/本
五、办理地点
定海环城东路92号A座2楼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定海城区范围内各类产权登记业务)
临城市政府东面东2号楼审批办证服务中心2楼房管窗口(临城新区范围各类产权登记业务) 六、便民下载
舟山市存量房产交易登记申请表
舟山市私人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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